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和省委张德江书记近期视察宝安时的讲话精神的高度,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区政府统一部署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不留死角,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一)消防、文化、工商、经贸等部门要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火险隐患的企业,尤其是"三合一"企业,"六小场所",宾馆、酒楼、卡拉0K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商场、集贸市场、住宅区、旅游场所等人员集中场所以及区安全重点保护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重大火险隐患单位等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铁腕措施促其整改。 (二)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隐患,要安排专人重点监控列入今年"关、停、搬、转"的危化企业,督促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使用单位和储存仓库的安全检查;安监、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开展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检查行动,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三)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大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和营运客车超载,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交通运输部门要整治好交通秩序,及时调整运力,切实做好劳务工回乡过年的安全运送工作,确保广大劳务工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四)安监、社保、质监部门要加强劳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别要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制衣、制鞋、纸品等厂房结构不规范且人员密集的企业,采石场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隐患。(五)建设(燃气)、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场所和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各施工场所安全和广大居民用气、用电的安全。 三、各街道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重点,落实措施和相关责任人。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和企业用电安全、企业违章搭建、成片"握手楼"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前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清查"六小场所",出租屋(尤其是出租屋中的房中房现象)、公众聚集场所及安全重点保护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等以往节期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重点部位,重点整治违规用电用气、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等重点问题,督促居民住宅区每栋楼房要设置直通天面的逃生出口,要求居民住户配备灭火器材。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安全值班制度。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尤其是领导同志值(带)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通讯畅通;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值班安排要在元旦、春节前两日报区安委办。请各街道、区有关部门将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并于节日最后一天中午12时前报区安委办(传真:27590012)。
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